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和等待,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了精东影业申请注册的文字商标标识,商标注册证分别为第25199362号,使用范围包括环境保护领域研究、技术研究和科学研究。该标识将成为公司自身品牌建设的身份证,是公司成立发展史上的里程碑,将为公司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。今后,公司对该文字商标享有专用权。
精东影业自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商标注册申请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此次商标成功批准注册为公司开展业务、展会宣传以及校企合作等工作项目提供品牌保障。对统一推广公司形象,维护公司权益,开发公司无形资产、推动公司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工作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既是对公司无形资产进行法律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,也是公司彰显社会形象和公信力的一种体现。未来,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,挖掘优势资源,做好新增商标的开发工作。
(供稿人:金玉梅)